近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机关例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引导干警养成简约舒适、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示范者,努力为建设美丽五台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