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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日在五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耀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捕诉一体化改革顺利推进,人财物上划圆满完成,检察官遴选与退出机制规范运行。2018年我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大活动”联系示范点,两项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省院评为调研成果三等奖,与忻州师范学院共同设立了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全体检察干警努力适应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新形势,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与进步,2018年度检察业务综合考核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平安五台”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中央及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组,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重点工作按部门、人员进行了责任分解,先后与县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台山公安分局等部门出台了工作协调机制,实行了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具体落实了谈话督导、提前介入指导侦查、重大案件检察长挂牌督办、领办等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成功办理了一批涉黑恶案件。一年来,我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人,提起公诉136件190人。

始终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力求多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9件13人,不提起公诉3件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不捕率达50%,不诉率达33%。及时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区帮教,对一名受侵害未成年人实施了司法救助;积极开展了校园安全巡回讲座,与教育部门共建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同时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待、新要求,成立了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及时提供检察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53人次,未发生一起非正常越级涉检上访案件。实现了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的全面落实,体现了检察机关惩恶扬善的责任担当,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韧执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服务全县经济民生大局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以及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民生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我院切实提升政治站位,通过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涉企民事案件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精准发力,规范司法,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我院先后制定了《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方案》、《发挥检察职能配合做好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等文件。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涉及三大攻坚战案件32件6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及企业营商环境案件28件4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及扶贫领域腐败案件3件4人,受理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8人,其中提起公诉的石某某等5人污染环境罪一案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污染环境罪罪名以来,我院办理的首例案件。

三、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全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这项新的监督职能,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初,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涉汾河流域污染整治、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五大专项活动,围绕五大专项活动我院积极开展了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一年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2018年8月,县委、县政府以五办发(2018)36号文件,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发出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11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7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45件。我院办理的“五台县水利局对唐家湾水库库区违规堆放垃圾怠于履职公益诉讼案”入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二批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五台县环境保护局对蒋坊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不力公益诉讼案”、“五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销售‘五毛食品’不完全履职公益诉讼案”、“五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无证生产白酒小作坊未依法履职公益诉讼案”等3案入选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一批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五台县环境保护局对蒋坊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不力公益诉讼案”同时被忻州市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市典型案例。在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我院办理的对校园周边销售‘五毛食品’不完全履职公益诉讼案被写入了全省检察工作报告。

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路径与方式,组织编写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学习资料》,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十项工作制度。我院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检察作为,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实现良好开局》的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了推广,公益诉讼工作走到了全市、全省前列。司法实践表明,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优势愈发显现。

四、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动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发展

2018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检察机关经历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转隶,检察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围绕最高检党组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我院党组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科学设定责任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均衡协调发展的目标

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漏补漏诉等问题,其中监督立案3件3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遗漏罪行1起,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守住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监督撤案2件3人,对认为判决不当的案件提出抗诉7件17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的司法制度,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一年来,我们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5次。

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力求监督高效有力。与县看守所开展联合检察7次,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检察2次。开展了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开展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因超期羁押向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了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针对财产性执行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针对监外执行违法向监督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其中不立案1件1人,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件1人。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其中办理对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件1件,作出了不支持监督决定1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2份,均被采纳;办理支持弱势群体提起公诉案件13件,发出支持提起公诉书13份,采纳12件;办理对民事生效监督案件1件。

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按照省院部署开展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总体要求,院党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院党组把全院党的建设放在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共召开院党组会28次,每季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微党课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开展集中整肃政法队伍专项活动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

与此同时我们更加注重干警的履职能力建设。一年来,

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在线培训的同时,积极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来我院调研交流。先后组织开展了由专家学者参加的一审判决无罪案件研讨会、以案释法研讨会、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研讨会等一系列研讨活动,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了专家咨询委员,与忻州师范学院共同设立了法学实践教育基地。2018年有2项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省院评为调研三等奖1项业务数据分析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分析报告,7篇调研文章被省市专业期刊刊载发表。

与此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服务检察办案的智慧检务系统建设。全年共投资120余万元,完成了检委会子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网基础建设、检察涉密会议系统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为提高检察机关办案效率、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实现与相关政法部门资源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树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努力畅通代表委员的监督渠道,积极为代表委员赠订《检察日报》,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代表委员的调研视察活动提供一切必要的保障。严格落实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全年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05件,重要案件信息45件,法律文书110件。发布两微一端信息171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恢复重建检察机关四十周年,更是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关键之年,在此特殊时期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鞭策和鼓励。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二是全方位、协调、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还不够健全,重刑轻民的监督格局还没有完全改变;三是现有检察队伍的班子建设、编制结构、人员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智慧检务”的建设步伐亟需加快。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决战决胜的攻坚之年。全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围绕今年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在内设机构改革、规范司法运行机制、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办案质效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五台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在贯彻新思想上有新提高。扎实组织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进一步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着力营造解放思想、创新作为的新风尚,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劲头,推动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是要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有新担当。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着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重要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社会治理上水平。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

三是要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供改”“综改”经济工作主线,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服务蓝天碧水工程。

四是要在推进检察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有新进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理顺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配套措施,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五是要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有新提升。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夯实广大干警的政治思想根基。积极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实施分类培训,积极培育职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落实职业保障体系。从严治党管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也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2019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依法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五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夺取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四大活动”:是指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的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简称。开展“四大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之要,是检察工作顺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有力之举,是开创新时代山西检察工作新局面的紧迫之需。“四大活动”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要围绕主线、立足时代、高点筹划、统筹推进。“大学习”是统领、是方向、是根本遵循;“大调研”是具体方法和措施;“大落实”是大学习、大调研的延续、深化和落脚点;“大提升”是工作标准、是成效的检验。“四大活动”从2018年到2022年实施时间五年,每一年为一个阶段。2018年为攻坚起步阶段,2019年为提挡加速阶段,2020年为明显提升阶段,2021年为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为大提升阶段。

捕诉一体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将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两项职能由过去两个部门分别行使、由原来不同的人分工负责的模式整合为一个办案组全程负责,实现办案主体的整合。这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机关侦审一体化改革等多项改革叠加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顺应各项改革的要求,形成的新的工作模式和规范体系。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将捕诉职能整合,改变了捕诉分离时各管一段、彼此割裂的状况,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强化了引导侦查,明确了司法责任,使检察审查理论实现了新发展。

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2018年6月28日,最高检正式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统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和审核案件等事项。随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陆续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我院的12309 检察服务中心也于去年6月正式启用。

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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