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台检察队伍中
有这么一些人
他们曾经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军人
他们曾身着军装
将青春岁月奉献给祖国
如今
他们脱下军装,穿上检服
将军人的优良作风带到检察工作中
绘出一道新的色彩——
检察蓝
从军营到检察院
改变的是环境
不变的是忠诚!
无论从军,还是从检
他们以军人矢志不渝的初心
和坚定如磐的使命
继续燃烧着岁月!

王云计,1981年12月25日应征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二八五部队、二四五团七十三分队,1982年12月任副班长,1984年8月任班长,1985年11月23日退役到五台县交通局路政大队,2002年3月调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2005年录用为法警至今。
“在五年的部队大熔炉里,锻炼了我绝对的服从,绝对的忠诚,锻炼了我坚强的意志,健康的体魄,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铁一般的担当。2002年调入检察院以来,我感受到领导的关怀,也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领悟到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国家和人民的神圣使命。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要努力学习,恪尽职守,争当廉洁从检的模范标兵。”
刘云亮,1983年10月入伍,1989年2月退伍。服役于三十八军坦克六师高炮团51028部队。汽车连战土,1986年10月至1988年3月由部队抽调到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指挥部运送物资,支援胜利油田建设。一年半的时间里,发扬部队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指挥,安全、圆满地完成了胜利油田的运输任务。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一次。1989年10月转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法警队队长。
“脱下军装换上检服,变化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流淌在血液里的军人气质和军人作风。入伍誓言犹在耳畔,如今作为五台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干警,我将在本职岗位上不忘初心、勇于担当,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李晋峰,1984年11月入伍,1998年9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六十三军188师技术部修理营,1987年7月至1990年在石家庄军械工程学院武汉士官学校上学。毕业后分配到188师修理营任雷达技师,一分队队长,先后参加北京军区组织的演习、比武,由于成绩优秀立三等功两次,嘉奖数次,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2006年4月调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从军队到地方,从兵营到检察院,部队教育了我一身正气,检察院告诉了我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身处新时代,更要有新作为,我要坚持军人的优良作风,一如既往,爱岗敬业、勇挑重担!”